人社部增設“高級舞臺技師”正高級職稱

2017/11/17 16:40:35 BETTE Views: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7]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

為進一步健全職稱層級,拓展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最大限度釋放和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系列和名稱

(一)增設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和正高級名稱分別為:工程系列增設正高級工程師,經濟系列增設正高級經濟師,會計系列增設正高級會計師(其中審計專業為正高級審計師),統計系列增設正高級統計師,技工院校教師系列增設正高級講師、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系列增設正高級講師,工藝美術系列增設正高級工藝美術師,藝術系列增設高級舞臺技師(副高級為主任舞臺技師),實驗技術系列增設正高級實驗師,船舶系列增設正高級船長、正高級輪機長、正高級船舶電子員、正高級引航員,民用航空飛行系列增設正高級飛行員、正高級領航員、正高級飛行通信員、正高級飛行機械員。農業系列繼續開展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評審工作,可設置農業、林業相關專業。其他系列個別專業未設置到正高級職稱的,在分類推進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時進一步完善。

(二)在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增設的正高級職稱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各系列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比例,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各等級的結構比例,按照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及各行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  基本標準條件

(三)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系統、扎實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取得其他創造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的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4、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本系列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在副高級崗位上從事相關工作5年及以上。

5、國家對職業準入有明確要求的,還應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四)正高級職稱評價標準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按照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制定不低于基本標準條件的具體評價標準。

三  評審組織

(五)各省、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建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相應系列正高級職稱。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組建的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核準備案。各地以及實行自主評審的單位經授權組建的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備案有效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備案情況定期向社會公示。未經核準備案,不得自行開展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六)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由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水平專家組成,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首次評審可以吸納高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學會等相鄰或相近專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或本專業領域業內公認、業績突出的資深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會委員。

(七)創新正高級職稱評審方式,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可采用個人述職、成果展示、面試答辯、實踐操作、綜合評議、業績考察等多種形式,提高正高級職稱評審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八)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應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嚴格掌握標準條件,確保評審質量,切實發揮正高級職稱評審的導向作用。

(九)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地區、本單位正高級職稱數量進行宏觀調控。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評審。其他單位也要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嚴格評審標準,進行適當的比例控制,統籌考慮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長遠規劃。

(十)本通知實施前自行試點評審的正高級職稱,要按照通知要求通過一定程序進行確認,具體銜接辦法由各省、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

 四  監督管理

(十一)加強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的監督作用。建立職稱評審公開制度,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正高級職稱的評審辦法、具體評價標準在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備案時一并上報,并向社會公開或在本單位內部公開。

(十二)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評審權限開展工作,不得擅自擴大評審范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評審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評委會,視情節停止該評委會的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三)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正高級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增設正高級職稱是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省、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堅持分類推進、試點先行、穩步實施,抓緊制定各系列實施方案,科學制定評價標準,做好銜接過渡,妥善處理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要加強輿論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正確對待和積極參與改革工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意見建議,要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11月1日


專家解讀:俞家棟(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

評審標準有哪些

評價標準主要從品德、能力、業績三個方面提出要求,加上必要的工作經歷和學歷條件。要求申報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系統、扎實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發展;要求掌握關鍵技術,工作業績突出,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考慮到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情況不同,正高級職稱評價標準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國家標準是基本標準條件,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不能低于國家標準。鼓勵各地區、各單位按照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基本標準條件基礎上制定具體評價標準。

首次評審如何開展

首先,要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遴選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水平專家組成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首次評審可以吸納高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學會等相鄰或相近專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作為評審委員會委員,也可以選擇本專業領域內業內公認、業績突出的資深專家作為評審委員會委員。具備條件的單位,可以通過考核認定的形式,產生適量的正高級職稱人員作為首次評審的評審委員會委員,但考核認定僅限于產生首次評委,要嚴格標準、程序公開、嚴控數量。正常化評審后,原則上不再組織考核認定工作。

其次,要創新正高級職稱評審方式,采用個人述職、成果展示、面試答辯、實踐操作、綜合評議、業績考察等多種形式,提高正高級職稱評審的針對性和科學性。